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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夫君恢复神智第一件事是休了我》中的人物沈钰陆恒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古代言“极道无界”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傻子夫君恢复神智第一件事是休了我》内容概括:男女主角分别是陆恒,沈钰,林舒薇的古代言情,大女主,追妻,婚恋,虐文小说《傻子夫君恢复神智第一件事是休了我由网络作家“极道无界”倾情创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本站无广告干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43581章更新日期为2025-10-26 01:15:18。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傻子夫君恢复神智第一件事是休了我
我嫁给陆恒的第三年,他傻了三年的眼睛,终于恢复了清明。我端着汤药的手一颤,
滚烫的药汁溅在手背上,烫起一片红痕。可我顾不上疼,眼眶里瞬间蓄满了泪水,
声音都在发抖:“夫君,你……你看得见我了?”他没有回答。
那双曾只映着我一人身影的漆黑眼眸,此刻像淬了冰,冷漠地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最后,视线落在我粗糙的手和洗得发白的旧衣上,眉头紧紧皱起。他身旁,
他那高贵典雅的青梅竹马苏晚晴,用丝帕掩着唇,轻笑一声,
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怜悯与讥讽。下一秒,一封休书被陆恒扔在我面前,白纸黑字,
像一道催命符。他终于开了口,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冰冷:“林氏,这三年,辛苦你了。
这里是五百两银票,拿着,走吧。”1.“陆恒,你说什么?”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
他神智初醒,还不甚清明。这三年,他心智如三岁孩童,是我一口饭一口水喂着他,
一夜一夜不睡地守着他,是我顶着他母亲和整个将军府的白眼,把他从一个痴傻的废人,
重新拉回了人间。他清醒了,我以为我们的苦日子,终于到头了。可他醒来后,
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却是让我走。“我说,”陆恒的语气里充满了不耐烦,
仿佛多跟我说一个字都是煎熬,“拿着钱,离开将军府。你我之间,就此两清。
”他身边的苏晚晴走上前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姿态优雅地从袖中抽出另一张纸,
轻轻放在休书之上。“林姐姐,别怪恒哥哥心狠。你瞧,这是陛下为我和恒哥哥赐婚的圣旨。
你只是个冲喜的玩意儿,如今恒哥哥好了,你也该功成身退了。
”她的声音温柔得像淬了毒的蜜糖,“恒哥哥乃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他的正妻,
也该是与他家世相配的名门贵女。你一个商贾之女,当初若不是为了冲喜,
连进将军府大门的资格都没有。”我看着那封休书,再看看那明黄的圣旨,
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冻僵了。原来,他不是神智不清。他清醒得很。他记得自己是谁,
记得自己的赫赫战功,记得他门当户对的青梅,却独独忘了,这三年,是谁陪在他身边。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我几乎无法呼吸。我抬起头,
死死地盯着陆恒的眼睛,试图从里面找到一丝一毫的留恋与不舍。没有。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片冰冷的、陌生的荒原。“陆恒,”我的声音干涩沙哑,“我不要钱。我只问你一句,
这三年的日日夜夜,你当真……一点都记不得了吗?”他被人暗算,摔下战马,
不仅摔坏了脑子,还废了一条腿。满京城的名医都束手无策,说他这辈子就是个废人了。
他母亲,尊贵的将军夫人,为了给他冲喜,才花钱买了我这个八字相合的商户女。新婚之夜,
他像个受惊的孩子,缩在床角,谁碰他,他就又抓又咬。是我,耐着性子,一点点哄着他,
像哄一个孩子。他腿伤发作,疼得在床上打滚,是我抱着他,唱了一夜的江南小调。
他被人嘲笑是傻子,回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不喝,是我扮成小丑,翻跟头,学狗叫,
只为逗他一笑。这三年的一千多个日夜,那些细碎的、温暖的、艰辛的瞬间,像刀子一样,
一刀一刀地刻在我的心上。难道对他而言,只是一场可以轻易抹去的梦吗?
陆恒被我的眼神看得有些烦躁,他别开脸,冷硬地说道:“不过是一场荒唐的梦罢了。如今,
梦醒了。”他顿了顿,补充道:“你我本就不是一路人。你对我那点恩情,五百两,
足够还了。”“足够了?”我气笑了,眼泪却不争气地滚落下来,“陆恒,你真是好大方。
”苏晚晴见状,立刻柔声劝道:“恒哥哥,别跟她废话了。你看她这副样子,
怕是想赖着不走呢。来人,还不快‘送’林姑娘出府?”她加重了那个“送”字。立刻,
两个膀大腰圆的婆子走上前来,一左一右地架住了我的胳膊。“放开我!”我挣扎着,
却抵不过她们的力气。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陆恒。我看着他,
看着这个我爱了三年、照顾了三年的男人,在恢复神智之后,任由别人像拖一条死狗一样,
把我拖出我们的房间。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再看我一眼。他的眼神,一直落在苏晚晴的身上,
那里面,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与缱绻。是啊,那才是他真正的爱人。而我,林氏,林舒薇,
不过是他人生中一个可笑的、必须被抹去的污点。2.我被扔出了将军府的侧门。
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衣,在挣扎中被撕开了一道口子,发髻也散了,
狼狈得像个街边的乞丐。休书和那五百两银票,被婆子轻蔑地扔在了我的脚下。“林氏,
将军仁慈,才给你这笔钱。拿着钱赶紧滚,以后别再出现在将军府门口,脏了我们这块地!
”大门“砰”地一声在我面前关上,隔绝了两个世界。门内,是富贵荣华,是他的锦绣前程。
门外,是我一个人的天寒地冻,前路茫茫。我没有去捡那张银票。我怕脏了我的手。
我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爬起来,拖着仿佛不属于自己的身体,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三年前,我爹的生意失败,为了给我弟弟凑钱读书,
才将我卖入将军府冲喜。如今,我家早已搬离京城,不知去向。这偌大的京城,
竟没有我一个容身之所。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我的脸上,我却感觉不到冷。心里的那片冰原,
比这腊月的寒风,要冷上千万倍。我浑浑噩噩地走着,
脑子里反复回响着陆恒那句“梦醒了”。是啊,他的梦醒了。我的梦,也该醒了。
只是这场梦的代价,太大,太痛了。不知走了多久,体力不支的我,眼前一黑,
栽倒在了街角。再次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干净雅致的屋子里,身上盖着温暖的锦被。
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声在我耳边响起:“姑娘,你醒了?”我转过头,
看到一张陌生的、却透着善意的脸。那是个穿着青色官袍的年轻男子,眉目清朗,气质温和。
“是你……救了我?”我的声音嘶哑得厉害。男子点点头,递给我一杯温水:“在下沈钰,
任职于大理寺。路过街角,见姑娘晕倒,便擅作主张将你带回了府中。唐突之处,
还望姑娘见谅。”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浑身酸痛,没有一丝力气。“我叫林舒薇。
”我轻声说。沈钰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和……熟悉?他沉吟片刻,
忽然问道:“林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的官职是大理寺少卿,而我,只是个商户之女,前将军府的“冲喜夫人”,
我们怎么可能会有交集?沈钰见我一脸困惑,笑了笑,道:“或许是在下认错了。
”他没有再追问,只是让府里的丫鬟给我端来了清粥小菜。“姑娘先安心养着,有什么事,
等身体好些了再说。”我在沈府一连休养了三日,身体才渐渐恢复过来。这三日里,
沈钰每日都会来看我,陪我说说话,却绝口不提我的来历和去处,给了我极大的尊重和体面。
我知道,我不能再这样赖下去了。第四日,我主动找到了沈钰。“沈大人,
多谢您的救命之恩。我的身体已经无碍,也该告辞了。”沈钰正在看卷宗,闻言抬起头,
温和地看着我:“林姑娘打算去哪?”我低下头,捏紧了衣角,一片茫然。是啊,
我能去哪呢?沈钰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他放下卷宗,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林姑娘,
如果不嫌弃,可以暂时在府中住下。我后院还有几间空着的厢房,你可以……”“不,
”我立刻打断了他,“沈大人,我不能再给您添麻烦了。大恩不言谢,这份恩情,
舒薇记下了。将来若有机会,定当报答。”说着,我便要行礼告辞。“林姑娘!
”沈钰叫住了我,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急切,“你当年赠我一个肉包、半瓶伤药的恩情,
沈钰还没报。如今,不过是让你暂住几日,又算得了什么?”我猛地回过头,震惊地看着他。
“你……你想起来了?”3.四年前的冬天,比现在还要冷。我跟着父亲去城外的寺庙上香,
回来的路上,马车坏了。在等车夫修车的时候,我看到路边的破庙里,
躺着一个衣衫褴褛、浑身是伤的年轻书生。他发着高烧,嘴唇干裂,眼看就要不行了。
我动了恻隐之心,将自己还没舍得吃的肉包,塞到了他的手里,又将随身带着的伤药,
给他留下了半瓶。当时,我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却没想到,四年前那个潦倒的书生,
竟是如今前途无量的大理寺少卿,沈钰。而我,却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商户女,
沦落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世事无常,莫过于此。“原来是你。”我喃喃道,眼眶有些发热。
沈钰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痛惜。“是我。当年若非姑娘相救,
我恐怕早已冻死在那座破庙里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想报答你的恩情,
却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形下重逢。”他显然也知道了我的事。是了,
大将军陆恒恢复神智,休弃冲喜发妻,迎娶青梅苏晚晴的消息,
这几日恐怕早已传遍了整个京城。我,林舒薇,已经成了全京城最大的笑话。“都过去了。
”我吸了吸鼻子,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沈大人不必介怀。”“叫我沈钰吧。
”他轻声说,“舒薇,你不必急着走。我知道你现在处境艰难,暂住在我这里,
至少可以安身。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有任何不轨之念,只是想报答当年的恩情。
”他的目光真诚而坦荡,让人无法拒绝。最终,我还是留了下来。
沈钰为我安排了一个清静的小院,平日里除了送饭的丫鬟,无人打扰。
他给了我一个可以喘息和舔舐伤口的空间。可我的心,还是痛得无法呼吸。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陆恒。
想起那个傻傻的、只会黏着我、叫我“薇薇”的大男孩。他会在我累了的时候,
笨拙地给我捏肩。他会把自己最爱吃的糖葫芦,第一口喂给我。他会在我被他母亲刁难时,
张开双臂,像护着小鸡的母鸡一样,把我护在身后,
对所有人龇牙咧嘴:“不许欺负我的薇薇!”那些温暖的记忆,如今都变成了最锋利的刀,
一刀一刀地凌迟着我的心。陆恒,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忘了这一切?你清醒了,
却也变得冷酷无情。我宁愿你,永远都不要醒过来。4.在我离开将军府的第七天,
京城里锣鼓喧天。大将军陆恒,迎娶太傅之女苏晚晴。十里红妆,羡煞了整个京城。
我待在沈钰为我安排的小院里,听着外面传来的隐隐约约的喜乐声,心如刀割。
丫鬟小桃看我脸色惨白,不忍地劝道:“姑娘,您别想了。那种负心汉,不值得。
”我扯了扯嘴角,没说话。值不值得,我自己心里清楚。三年的青春,三年的陪伴,
三年的悉心照料,换来一句“梦醒了”。是我太傻。我以为,人心都是肉长的。我捂了三年,
就算是一块冰,也该被我捂热了。可我没想到,陆恒的心,是铁做的。不,比铁还硬,
比冰还冷。从那天起,我逼着自己,不要再去想陆恒。我开始走出小院,试着去做一些事情。
沈钰看我整日郁郁寡欢,便给我找了些书来看。他知道我识字,
也知道我喜欢看些花花草草的图鉴。一日,他带回来几盆濒死的兰花。
“这是我从花市上淘来的,老板说养不活了,便宜处理给我。我记得你似乎对这些颇有研究,
不如……你来试试?”我看着那几盆枯黄的兰花,就像看到了我自己。被抛弃,
被断定没有价值,只能等待枯萎。一股不服输的劲头,从我心底涌了上来。凭什么?
凭什么陆恒可以风风光光地另娶新欢,而我就要在这里自怨自艾,枯萎凋零?我的人生,
不能就这么完了!我接过了那几盆兰花,开始悉心照料。换土,修根,浇水,施肥。
我把我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这些花草上。半个月后,那几盆被断定养不活的兰花,
竟奇迹般地冒出了新芽。看着那抹鲜活的绿色,我第一次,在离开将军府后,
露出了真心的笑容。沈钰来看我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午后的阳光下,
我蹲在花架前,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兰花的叶片,脸上带着温柔而满足的笑意。那一刻,
他的眼神有些恍惚。“舒薇,”他轻声叫我,“你笑起来,很好看。”我的脸一红,
有些不自然地站起身。“是这些花,养得好。”“是你,养得好。”他纠正道,
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舒薇,你是个好姑娘,值得更好的人。”我心头一颤,
避开了他的目光。我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可我的心,已经被伤透了,再也经不起任何波澜了。
“沈钰,谢谢你。”我轻声说,“但是,我现在……只想一个人。
”沈钰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一瞬,但很快又恢复了温和。“我明白。我不逼你。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何时,我都在。”5.将军府。陆恒坐在书房里,
烦躁地看着眼前的账本。自从他“清醒”过来,重新接管将军府,才发现,这个家,
远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井井有条。账目混乱,库房亏空,下人阳奉阴违。
他那个高贵典雅的新婚妻子苏晚晴,除了吟诗作对,对这些俗物一窍不通。不过短短一个月,
整个将军府就被她弄得乌烟瘴气。“这点小事都做不好!”陆恒将账本狠狠地摔在桌上。
苏晚晴被吓了一跳,眼眶一红,委屈地说道:“恒哥哥,我……我以前在家里,
从没管过这些的。我哪里懂什么账本啊。”“不懂就学!”陆恒的语气很冲。
他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火气特别大。或许是,他想起了林舒薇。那个女人,
虽然出身商贾,却极有理家的天赋。他依稀记得,在他“傻”着的时候,家里的账本,
似乎都是她在看。他母亲曾多次想收回管家权,却发现,没了林舒薇,
整个将军府的开支用度,立刻就乱了套。他母亲一边骂她“市侩,浑身铜臭”,
一边又不得不倚仗她。“恒哥哥,你怎么又走神了?”苏晚晴不满地摇着他的胳膊,
“你是不是在想那个姓林的商户女?”“没有!”陆恒矢口否认,语气却有些心虚。
“还说没有!你这几天,总是看着她以前住过的那个院子发呆!”苏晚晴的眼泪掉了下来,
“她到底有什么好?不过是个粗鄙的商户女,要家世没家世,要才情没才情,哪里比得上我?
”陆恒被她哭得心烦意乱。“好了,别哭了!我没有想她!”他嘴上这么说,
脑子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林舒薇的脸。那张脸,其实并不算顶美,只是清秀而已。
但那双眼睛,总是那么温柔,像一汪清泉。尤其是在看着他的时候,里面盛满了光。他记得,
他“傻”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看着她的眼睛。只要看着她,他就觉得很安心。可现在,
那双眼睛,再也不会那样看着他了。“来人!”陆恒突然对外喊道。管家匆匆跑了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陆恒沉吟片刻,状似不经意地问道:“那个……林氏,离开之后,
去了哪里?”管家愣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回答:“回将军,林……林姑娘被赶出府后,
身无分文,据说……后来晕倒在街上,之后便不知所踪了。”陆恒的心,猛地一沉。
晕倒在街上?他给过她五百两银票的。“她没拿钱?”管家低下头:“……没有。
”陆恒的呼吸一滞。那个女人,净身出户,连他给的“补偿”都分文未取。她就那么有骨气?
还是,她觉得那五百两,是在侮辱她?一股莫名的烦躁和……心慌,涌上了陆恒的心头。
他挥了挥手,让管家退下。书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走到窗边,
看向林舒薇曾经住过的那个小院。院子里,她亲手种下的那几株蔷薇,因为无人打理,
已经有些枯萎了。就像她的人一样。陆恒的心里,第一次,
有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悔意。6.我的兰花,养得越来越好。京城里的达官贵人,
都喜欢在家里摆上几盆名贵的兰花作为点缀。沈钰便建议我,可以开一间花铺。
“你的手艺这么好,只养在院子里,太可惜了。”我有些犹豫。我一个被休弃的女人,
抛头露面地去做生意,会不会被人指指点点?沈钰看出了我的顾虑,温声鼓励我:“舒薇,
你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你没有做错任何事。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不丢人。”他的话,
给了我莫大的勇气。是啊,我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唾沫星子里?我的人生,
应该由我自己做主。在沈钰的帮助下,我的花铺很快就开张了。铺子不大,但很雅致。
我把我养的兰花都搬了过去,每一盆都姿态清雅,生机勃勃。因为品种稀有,品相又好,
我的花铺一开张,就吸引了不少爱花之人。生意,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短短两个月,
我不仅还清了沈钰帮我垫付的本钱,还有了些许盈余。我用自己挣来的第一笔钱,
给自己买了一支素银簪子。簪子不贵,样式也简单,但我拿着它,心里却前所未有地踏实。
这是我靠自己挣来的。是我林舒薇,而不是谁的附属品,挣来的。沈钰来花铺看我时,
我正高兴地把簪子插在发间。“好看吗?”我忍不住问他。他看着我,
眼里的笑意温柔得能溺出水来。“好看。你戴什么都好看。”我的脸又红了。这两个月,
沈钰几乎每天都会来。有时是下衙后,有时是午休时。他不怎么说话,就静静地坐在一旁,
看我侍弄花草,或者帮我招呼客人。他就像一棵沉默的大树,为我遮风挡雨,给我依靠。
街坊邻居们都看在眼里,开始在背后议论我跟沈钰的关系。“那不是大理寺的沈大人吗?
怎么天天往这寡妇的花铺跑?”“什么寡妇,那是被将军府休了的弃妇!”“啧啧,
一个弃妇,一个朝廷命官,这两人……怕是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吧?”这些风言风语,
自然也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心里有些难受,不是为自己,是为沈钰。他前途大好,
我不希望因为我,而让他声名受损。那天,等铺子打烊后,我对沈钰说:“沈钰,
你以后……还是别总往我这里跑了。”沈钰脸上的笑容一僵。“为什么?
”“外面的人……都在说闲话。我不想连累你。”沈钰定定地看着我,半晌,
才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在乎。”“我在乎!”我有些急了,“沈钰,你对我的恩情,
我这辈子都还不完。我不能再毁了你的名声。”“舒薇,”他突然上前一步,
抓住了我的手腕,“那如果,我不是为了报恩呢?如果,我是心甘情愿的呢?
”他的手心很热,烫得我心里一惊。我下意识地想抽回手,却被他握得更紧。“舒薇,
从四年前,你在破庙里救我那时起,我就记住你了。这几年,我一直在找你。我想,
等我功成名就,就去你家提亲。”“可是,等我终于有资格站在你面前时,
你却已经……嫁人了。”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我从未听过的痛苦和压抑。“我以为,
我这辈子,都没机会了。可老天,却又把你送回到了我的身边。”“舒薇,这不是连累。
这是我的私心。我喜欢你,我想照顾你,我想给你一个家。”我被他突如其来的告白,
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从没想过,沈钰对我,竟然是这样的心思。“我……我配不上你。
”我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蚋,“我只是个……被休弃的女人。”“你配得上!
”他捧起我的脸,强迫我看着他的眼睛,“在我心里,你是这世上最好的姑娘。
陆恒他有眼无珠,是他不配!”看着他眼里的坚定和真诚,我的心,乱了。7.陆恒的日子,
越来越不好过。苏晚晴嫁进门三个月,将军府被她管得鸡飞狗跳。
她嫌弃府里的厨子做的菜不合胃口,非要从娘家带一个过来。她看不惯府里的老人,
找各种理由将他们打发了,换上自己的心腹。最让陆恒无法忍受的,是她擅自做主,
将他母亲最喜爱的一只波斯猫给送了人,只因为她嫌猫掉毛。为此,婆媳俩大吵了一架。
陆恒夹在中间,一个头两个大。他开始怀念林舒薇在的日子。那个女人,
总是能把家里的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她会记得他母亲的喜好,记得府里每个下人的生辰。
她做的饭菜,永远都合他的胃口。他“傻”的时候,不爱吃药。她就把药丸碾碎,
混在他最爱吃的桂花糕里。他晚上睡觉踢被子,她就整夜不睡,一次次地给他盖好。
那些被他刻意遗忘的细节,如今却像潮水一般,汹涌地涌入他的脑海,一遍遍地提醒他,
他到底失去了一个多么好的人。他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烦躁。他开始频繁地出入军营,
用高强度的训练来麻痹自己。可一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家,看到苏晚晴那张娇纵的脸,
他就觉得窒息。这天,他处理完军务,提前回了府。刚走到院门口,
就听到里面传来苏晚晴尖利的骂声。“你这个不长眼的东西!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是不是还想着你那个旧主子?”一个丫鬟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夫人饶命,
奴婢不是故意的……”“还敢顶嘴!来人,给我掌嘴!”陆恒皱着眉,走了进去。“够了!
吵吵嚷嚷的,成何体统!”苏晚晴看到他,立刻换上了一副委屈的表情,扑到他怀里。
“恒哥哥,你可回来了。你看看这个丫鬟,我让她把我新买的胭脂拿去给你娘送去,
她居然给打碎了!我怀疑她就是故意的,她以前是伺候那个姓林的,肯定是对我怀恨在心!
”陆恒看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丫鬟,叫小莲。他记得,这个丫鬟,
确实是林舒薇从娘家带过来的,也是府里唯一一个,真心待林舒薇的人。林舒薇走后,